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和工艺目录(第一批)
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
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规定,其主要元件DW10断路器为2000年限期淘汰产品
禁止 2
QC83-80/66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
1.无漏电闭锁、断相保护功能;
2.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;
3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54条规定: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。
禁止3
QC83-80/660N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
1.无漏电闭锁、断相保护功能;
2.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;
3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54条规定: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。
禁止4
QC83-120/660(380)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
1.无漏电闭锁、断相保护功能;
2.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;
3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54条规定: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。
禁止5
QC83-225/660(380)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
1.无漏电闭锁、断相保护功能;
2.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;
3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54条规定: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。
禁止6 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
无《煤矿安全规程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功能。
禁止7
PB2、PB3、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
1.隔爆不符合要求;
2.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要求2000年淘汰
禁止8
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
1.安全性差,事故频发,维护困难;
2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54条规定硐室外禁止使用
硐室外:禁止;硐室内:2006年底起
禁止9
BJO2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、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
1.防爆结构不符合现行标准;
2.原国家经贸委、机械工业部于1983年11月15日以(83)机技联字610号文件对社会公布、淘汰BJO2、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。
禁止10
KJ1600/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
1.薄壁厚支型,轮辐厚,卷筒壁薄易开裂,大块闸制动,不利于调整;
2.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已限期2002年淘汰。
禁止11
非防爆运输机车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347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限煤(岩)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
禁止12
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75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限高瓦斯区域、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
禁止13
ZYZ、ZY3型液压支架
1.我国液压支架最初产品,20世纪70年代设计,强度低、可靠性差、设计不尽合理;
2.正规生产厂家已25年以上不生产;
3.从未发放安全标志;
4.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已限期2000年淘汰。
禁止14 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
1.安全可靠性较低;
2.不符合GB7957-2004的规定;
3.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字〔2005〕30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所有煤矿停止使用
禁止15
柳条(藤条、竹条)矿用安全帽
防护性能不符合要求
禁16
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
1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373条规定禁止使用;
2.安监总煤矿字[2005]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17
非阻燃电缆
1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;
2.安监总煤矿字[2005]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18
非阻燃抗静电风筒
1.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128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2.安监总煤矿字[2005]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19
铝包电缆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20
铝芯电缆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限采区低压
禁止21
黑火药、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22
导爆管、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。
禁止23
巷道采煤方法
禁止24
高瓦斯矿井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、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(薄煤层除外)矿井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