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党委(总支)书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
煤矿党委(总支)书记是煤矿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、规定,保证煤矿在生产、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和技术规范。
2、监督矿长(总经理)、副矿长(副总经理)、总工程师(技术负责人)、副总工程师和各部室(区队)的安全生产责任制、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,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。
3、经常深入现场,督促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,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4、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。
5、积极支持矿长(总经理)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,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,做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。
6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,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。
7、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,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。
8、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、执行,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9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,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,落实下井带班制度。